學長碎碎唸: GOGORO的存在是弊大於利

雖然說有一個本土品牌的電動車廠商不錯
但是我認為GOGORO本身的存在是弊大於利


為什麼這樣說的主要原因

: 政府應該扶持的是整個產業

而非圖利特定廠商


我的建議與言論有 1.能源(電池交換站)以及 2.機車製造的部份

1. 電池交換站

政府握有公權力, 是最能讓電池交換站普及的組織
不影響行走的街角巷口,國營事業的空地, 公園角落
都可以是交換站的設置點

現有最大宗
設置最廣泛的電池交換站只能提供GOGORO電動機車
而非所有電動機車

我認為更有效的做法是電池規格由國家單位統一
機車製造以及資費交由民間廠商經營

舉個例子: 如電信業一般
NCC販售電信頻寬使用執照給各大電信, 再各自行銷
其中政府可以規定若購買執照必須讓政府持有多少百分的股份
入股民間公司

讓市場自由成長
而雙方可以共同獲利創造多贏局面 

 

2. 機車製造

第一代的GOGORO使用特規的零件目的在於想獨佔維修部分的利益
直到銷售不佳才改用公規
讓民間修理廠也能夠自己動手
而非透過GOGORO訂購零件
利益考量我們可能沒話說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但如此卻傷害了整體電動車產業
機車是台灣人非常頻繁使用的交通工具
使用上難免故障損壞
訂製的零件不見得每一家機車行都有
所以說使用特規零件只會讓消費者購買意願降低


電動車製造以及能源供應
與整個交通息息相關
未來人工智慧的發展 e.g.公車優化,自駕車,etc...
以及產業結構變遷
除了思考如何交通
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從根本思考如何減少交通

單考慮一家電動車廠商, GOGORO也許做的非常好
但考慮整個電動車產業, GOGORO的存在卻是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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